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,发布《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。意见明确,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、选择性执法等妨害产权平等保护的问题。
意见共分八个部分22条,内容涵盖的从实体到形式,从刑事到民事各方面。
第一部分强调深刻认识产权制度的重要意义,明确产权保护的总体要求,以及检察机关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。
第二部分强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,规范改进司法行为,注重产权司法保护实效。包括严格把握产权案件罪与非罪的界限标准、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、最大程度减少对产权主体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的损害及影响等。
第三部分强调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能,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。如要求加强审查批捕、起诉工作,确保依法、准确、及时、有效打击侵犯产权犯罪等。
第四部分强调加强侦查预防工作,依法惩治侵犯产权职务犯罪。包括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、注重通过查办职务犯罪发现产权保护制度机制的漏洞和风险点等。
第五部分强调强化刑事诉讼监督,保障涉案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。要求重点监督侦查机关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、选择性执法等妨害产权平等保护的问题。
第六部分强调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,形成多元化产权保护格局。提出加强对产权诉讼案件的法律监督,依法推进公益诉讼试点等。
第七部分强调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,依法化解产权纠纷引发的社会矛盾。包括依法受理历史形成产权案件的申诉,做到有错必纠。
第八部分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,确保产权保护措施落到实处。要求对重大侵犯产权刑事案件、重大妨害产权保护职务犯罪案件,实行挂牌督办;建立健全产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