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房价快速上涨、户籍管理政策变化以及教育资源不均衡导致的学区间房价差异.于是,现实中就会出现很多买房为了让孩子就读名校,入读学校的重要前提就是孩子的户籍在学区之内,但是原来的房屋主人户口没有迁出,引发了纠纷.
常盛曾接过卖房人不迁户口. 买房人起诉的委托.本期将该案例分享出来。
案情简介:
王某与李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,王某将其位于深圳的一套房屋出售给李某。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:卖家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已转之日起二十日内,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。若因卖家原因没有如期将房屋的相关户口迁出的,那么卖家应向购房者支付相当于已经支付房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。
李某于2018年6月18日支付了涉案房屋的房款并同时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,但是王某没有将其户口迁出,后因为王某子女一共三个户口挂在该房屋上,造成李某子女的户口无法迁入.
综上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八条、第六十条、第一百零七条、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被告XXXXX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金68000元。
当事人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,应当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,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原被告就系争房屋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,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,未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,合法有效,双方均应遵照执行。被告王XX父子的户口在系争房屋内,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系争房屋内原有户口的迁出手续,违反了合同约定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【办案总结】
不迁户口虽然不影响买方户口的迁入,但实际上会对买方造成无法衡量的损失。比如,如果你当初购房是作为小孩上学使用,不巧的是原房东占用了学区名额,小孩的上学计划将会受到影响;你的家可能会成为上家的通讯地址,水电费、信用卡账单、邮件、广告等等都会寄到你家来严重的是,如果上家拖欠高利贷、有过仇家等,后果可想而知。
面对卖房人不迁户口引发的矛盾纠纷,买房人即便是向法院起诉,法院也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,只能判决支付违约金,不能判决卖房人将户口迁出.首先户口迁出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,根据现有户籍政策,房屋内现有户口不影响新的所有权人户口迁入,买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后,可以办理户口迁入.所以原告只能主张逾期迁户口的违约金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