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的保险索赔流程
发布时间:2016-07-06 17:18| 阅读:次
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基本步骤有:报案、查勘定损、理赔、领取赔款等。
一、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程序
1、“自报案”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: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未造成人身伤亡,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,按照以下步骤处理:
(1)撤出事故现场,迅速恢复交通;
(2)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;
(3)双方写明事故经过;
(4)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、行驶证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,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;
(5)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,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。
2、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: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,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,按照以下步骤处理:
(1)迅速报警,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,当场做出事故认定,撤出事故现场,恢复交通;
(2)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;
(3)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,并提供驾驶证、行驶证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,写出事故经过;
(4)无责方离去,交警部门依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;
(5)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,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。
二、机动车辆保险索赔应当具备的材料
(一)办理车损、物损案件须提供的索赔材料
1、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;
2、保险单正本;
3、赔款收据;
4、行驶证、驾驶证复印件(出租车和特种车还要求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);
5、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:(不同的事故要求不同的证明)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 □简易事故处理书 □公安部门证明 □消防部门证明 □气象部门证明 □自行协议书 □其他证明;
6、估损单;
7、修理清单;
8、车辆修理发票;
9、涉及车辆施救还需提供:A拖车或吊车费用明细清单 B拖车或吊车票据;
10 涉及财产损失还需提供:A财产估损单 B财产损失清单 (设备总体造价及损失程度证明或工程预算等) C购置、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。
(二)涉及人身伤亡案件的索赔材料
1、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及赔款收据;
2、保险单正本,行驶证、驾驶证复印件(出租车和特种车还要求准驾证或操作证复印件);
3、事故处理部门出具的:(不同的事故要求不同的证明)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调解书 □简易事故处理书 □公安部门证明 □消防部门证明 □气象部门证明 □其他证明;
4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;
5、医疗费报销凭证(须附处方或治疗、用药明细清单);
6、向第三方支付赔偿费用的过款凭证(须由事故处理部门签章);
7、涉及误工费须提供伤、残、亡人员误工证明(医院出具)及收入损失情况证明(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);
8、涉及护理费须提供伤者需要护理的证明(医院出具)和护理人员收入情况证明(收入超过纳税金额的应提交纳税证明);
9、涉及赔偿残疾补助费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;
10、涉及死亡补偿费须提供死亡证明(医学死亡证明、户口注销证明、火化证明);
11、涉及抚养费须提供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、户口本复印件、丧失劳动能力证明;
12、涉及交通费须提供交通费报销凭证;
13、涉及住宿费须提供住宿费报销凭证;
14、如案件通过法院还须提供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和执行凭。
(三)办理涉及车辆盗抢案件须提供的索赔材料
1、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;
2、保险单正本 、保费发票、保险卡;
3、赔款收据;
4、行驶证、驾驶证复印件;
5、机动车行驶证(原件)(如丢失还须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调档证明);
6、购车发票原件;
7、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凭证和收据(原件)或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代征车辆购置税缴税收据(原件);
8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(原件);
9、全套车钥匙 ;
10、登有声明的报纸;
11、车辆停驶异动手续;
12、权益转让书。
(四)领款时提交的材料
1、被保险人本人领取赔款时,须提供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;
2、如为被保险人授权的其他人领款,须携带《领取赔款授权书》和领取赔款人员身份证明及复印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