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标权的保护期

发布时间:2016-08-06 16:25| 阅读:

       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?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?续展期又是多久?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与续展期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期限的限制,而非一经注册即可无限期地专有使用。

  商标权的保护期

  商标权的保护期就是法律对注册商标的有效保护期间。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:“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”所谓核准注册之日,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。在此期间内,商标权人享有对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,他人不得非法使用,否则商标权人可以请求给予法律保护。

  商标权的续展期

  注册商标的续展,是商标注册人为了不使自己的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届满后失去专用权,而在规定期间内向商标局申请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。根据商标法第四十条的规定,商标权人享有续展注册商标的权利。商标权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履行法定的手续后,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得以继续享有专用权,使该注册商标继续得到法律的保护。

       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,它包括两部分: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,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,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;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,也即所谓的宽展期,商标权人如果能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的,仍可以办理续展手续。换句话说,注册商标的续展期即商标权人申请延续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间,也就是申请继续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期间。续展申请经核准后,注册商标从原有效期届满之下一日起继续受法律保护;如果续展申请最终被驳回的,商标权自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消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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